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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楊鳳臨)離婚後,悶悶不樂的王某酒後到朋友何某家散心,恰好遇到前妻也在何某家中,因此認為前妻與朋友有染的王某,一怒之下持菜刀將朋友砍成輕傷。近日,記者獲悉,房山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個月。
  今年六月,尚未從離婚的打擊中走出來的40歲男子王某,酒後欲找老友排解情緒、聊家常。誰知,一到何某家,王某便聽到了前妻的聲音,原來前妻因為工作上的事情來找何某詢問意見。
  聽到過議論前妻與何某“有染”的閑言碎語,但一直認為純屬子虛烏有的王某,突然覺得謠言並非“空穴來風”。氣憤不已的他竄到何某的廚房,從案板上拿起菜刀沖何某砍去。何某立即報警,當天王某便被民警傳喚到案。
  經司法中心鑒定,事件造成何某輕傷(偏重)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人輕傷,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,故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。  (原標題:疑前妻有外遇醉漢刀砍朋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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