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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記者韓萍 通訊員閆龍偉近日,青海省出台《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辦法》,全面加強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工作,規定由省、市(州)、縣(區)消防機構以季節性、階段性和區域性為界定,按照劃定範圍、組織調研、數據採集、定性定量分析等程序,採用查閱資料、問卷調查、抽樣調查、現場測試的方法,每半年、每季度、每月分別開展一次分析評估。
  (原標題:青海加強消防安全形勢評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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